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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北普通专升本报考政策

2022-12-30
 2016年湖北普通专升本报考政策
  2016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继续扩大工科专业和应用型文科专业等应用型专业招生规模,严格控制将“红牌”、“黄牌”本科专业纳入到“专升本”招生范围。
  1.报考普通“专升本”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其专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报考本科医学类专业保持相同。
  2.报考的本科专业可参加医疗卫生、法律、教育等行业职业资格考试的,举办高校应审核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等条件是否符合职业资格考试相关规定。
  鉴于我省普通“专升本”考试均是由举办高校负责组织,为方便退役士兵考生集中参考,同时为保证专科与本科专业的对应,省教育厅将根据退役士兵考生的专业分布,指定相关高校接收退役士兵考生报考。凡报名参加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参加指定的一所举办高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升本”选拔考试,考试科目由学校确定。2016年承担退役士兵考生专升本的举办高校:长江大学、湖北师范大学、湖北医药学院、湖北科技学院和湖北理工学院5所院校。同时,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省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录取的普通全日制高职在校生,符合退役士兵报考资格且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申请免试就读确定接收退役士兵”专升本”报考的高校,申请免试就读的专业应为与其专科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所高校,录取手续由拟接收高校负责办理.办理时间与普通”专升本” 录取工作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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